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基本建设,消除地区堡垒,流畅要素流动。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民促法法律过程,着力打造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机制,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规公平应用规模经济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同样遭受法律维护,避免选择性执法和使企业“自证清白”式管控,为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创造良好的平稳预估。